汪先生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一辆特斯拉,行驶不到20公里就出了故障……然而,事情发展到后来,竟是汪先生被特斯拉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近77万元。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汪先生要求退车被拒
事情从2017年说起,宁波汪先生从杭州特斯拉公司购买了一辆MODEL S。
百万特斯拉刚提车就出故障,车主交涉一年多反被判赔6万!什么情况?
特斯拉MODEL S(官网图)
7月14日去杭州提车,在新车行驶不到20公里时,他发现车内后视镜出现温度升高现象,随即电话向特斯拉公司反映。
17日,特斯拉公司通知他将免费更换内后视镜。
18日,汪先生又发现车子空调无法制冷,再次电话通知特斯拉公司。特斯拉公司表示将提供检查及免费维修服务,并向其提供代步车辆。
19日,特斯拉公司将代步车——与汪先生所购型号一样的MODEL S交给他使用。但汪先生没有将自己的车子交给特斯拉公司维修。
20日,特斯拉公司向汪先生表示愿意免费更换电磁阀以解决车辆空调故障,遭到拒绝。汪先生提出退车要求,但特斯拉公司告知他的车子不符合退车条件,可免费上门维修。
双方就此僵持。
法院判决汪先生赔偿6万元
僵持之下,汪先生使用的代步车,成了这场官司的导火索。
为了要回代步车,特斯拉公司也是想尽办法:告知汪先生,代步车被占用期间将按同等档次车辆租赁市场价格计算费用;向汪先生发送了要求其归还代步车的催告函;甚至在2017年7月27日、2018年10月18日两次报警,但都没有解决问题。
汪先生的态度依然是,要么退车,要么补偿其10万元。
2018年11月,特斯拉公司向宁波海曙法院起诉,要求汪先生原状返还代步车,并支付车辆使用费、被侵占期间的修理维护费、交通违章罚金与滞纳金等近77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汪先生于2018年12月将代步车返还给特斯拉公司。汪先生购买的特斯拉车故障也已修好。
最终,海曙法院一审判决汪先生向特斯拉公司赔偿损失6万元。后双方均未上诉,汪先生也已向特斯拉公司支付了赔偿款。
律师说法
“维权”过度不可取
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退一赔三”
“‘过度维权’的问题在很多领域都存在,但是在汽车领域似乎特别常见。”“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说。
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换车?
方律师说,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有关家用汽车“三包”政策的直接规定,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退一赔三”?
方律师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退一赔三”规则的规定,设置有相应的适用的前提条件,简而言之就是必须构成欺诈。
什么是“欺诈”呢?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有质量问题就是欺诈。
简单理解,就是“坏车”当“好车”卖,“旧车”当“新车”卖。前者,如明知汽车有质量问题,有过维修记录,还当正常无质量问题车辆销售给客户;后者,如车辆有过厂家挂牌的事实,未作披露当新车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