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魔幻剧”:权证式炒作重出江湖 警惕后市风险

经济晨报网 2020-10-27 11:01:53 中国证券报 分享

  原标题:可转债“魔幻剧”:权证式炒作重出江湖

  一周多以来,潮起潮落,暴涨暴跌,在游资乐此不疲的推动之下,可转债市场演绎了一次次难以用经典理论解释的离奇走势。26日,面对监管部门联手狙击,一些交易资金仍不罢休,可转债“熔断潮”继续上演。

  从看着正股炒转债,到拉抬正股炒转债,再到抛弃正股炒转债,可转债炒作“打法”不断升级的背后,是活跃资金利用可转债独特交易机制开展的过度投机,重现当年炒权证的疯狂。

  博傻的游戏难有赢家,击鼓传花终有鼓声停止的一刻。可以预见,随着制度的“补丁”打上,爆炒可转债的“魔幻剧”将落幕。

  刀口舔血

  26日,可转债市场“熔断潮”继续上演。当天有超过20只可转债盘中因大涨临时停牌,多只个券两次临时停牌。其中,通光转债盘中一度上涨近130%,换手率高达7105.78%。

  过去一周,可转债炒作愈演愈烈,“熔断”并不稀奇。不过,面对监管部门联手出击,“熔断潮”顽强上演,多少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23日晚,中国证监会公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针对近期出现的个别可转债被过分炒作、大涨大跌的现象,着重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交易制度缺乏制衡、日常监测不完备等问题。随后,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声,将重点监管可转债交易,严密防控交易风险。

  监管狙击之下,爆炒可转债无异于“刀口舔血”,参与者究竟是何种心态?

  “监管的态度已经很明了,主力这个玩法的确过火,不过一夜暴富、迅速翻倍的诱惑让我难以抵挡。反正我不可能是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一位投资者坦言。

  “玩的就是心跳”“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在网络论坛上,类似言论不少见,更有人信誓旦旦地表示:“可转债行情还会继续,毕竟人性这东西,控制不住。”

  “权证时代又回来了!”老股民发出如此感慨。脱离价值的价格、大起大落的走势、畸高的换手率,以及对监管动作的漠视,这些都让眼下的可转债行情陡增几分当年爆炒权证的疯狂色彩。

  投机进阶之路

  当年,权证从诞生之初到退出市场舞台,关于“炒作”“投机”的非议始终挥之不去。可转债市场炒作也演绎了一条步步惊心的进阶之路。

  可转债攻防兼备,这是其为人所知的基本特性,也是不少投资者涉足可转债的初衷——向下有债性打底,向上有股性加持,能够比纯债“多收三五斗”。曾做过可转债研究员的老刘说,在这一初衷下,投资者或通过可转债埋伏股市向上拐点,或分享股市上涨红利,又或者开展条款博弈,构成可转债投资主流模式。

  有主流,就有“非主流”。在一些投资者看来,可转债不仅多了股性,还保留了债券的优势——“T+0”、不设涨跌停板,甚至可质押融资放杠杆,有了这些特性在身,就可解锁超越股票和债券交易的“高级技能”。

  “正股会涨停,可转债则不受涨跌停板限制。若看好正股,可借道转债抢筹码,又或者开展可转债与正股的套利。”老刘说,这是可转债投机的1.0版本。

  更高级的玩法——2.0版本,则是利用可转债与正股相互配合,借题材,拉正股,炒可转债,有些类似股市上的“堵板吃溢价”。在2019年7月的泰晶转债、2020年3月的再升转债身上都能看到这样的“配方”。

  “与股市‘堵板吃溢价’不同的是,正股只能隔日交易,可转债当天就能做完,甚至不止一次。可转债‘T+0’、不设涨跌停板的交易特性,为实施正股与可转债套利、日内套利赋予了极大灵活性。”中金公司发布的研报点评这一现象。

  然而,不论是1.0版本还是2.0版本,炒的还是正股的故事。最近这轮行情则全然不同。“爆炒性质更加纯粹,炒作品种几乎完全表现为脱离正股的估值扩张。”广发证券发布的报告如是分析。

  如果说蓝盾转债率先爆发,还带有2.0版本痕迹,后面横河转债卷土重来,以及正元转债“旱地拔葱”,针对金融科技该不该管、如何管的话题成为近期市场热点。毋庸置疑,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大幅提升了金融业效率,催生了大量金融新业态,但也滋生了诱导过度消费、侵犯用户隐私、助长“赢者通吃”垄断等诸多风险。面对金融科技发展,不应进行该不该监管的讨论,而应展开如何进一步优化监管的思考。短期而言,以加强大型金融科技集团监管为重点,完善监管框架,统一监管标准,发展监管科技应用,强化数据隐私保护迫在眉睫。

  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必然走在金融监管的前面,监管部门多持包容态度甚至出台了不少鼓励政策支持新技术、新业态发展,以推动金融科技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但在近几年发展中,以金融科技、金融创新为外衣的金融乱象明显增多,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参考国际经验,金融监管沙箱机制也在多地试点,以更好地平衡创新与风险的关系。目前,金融防风险仍是迫切任务,优化金融监管仍是当务之急。

  首先,持续完善监管框架。在此方面,监管部门不断探索。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编制并推动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拟订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指导协调金融科技应用。综合业内观点来看,重点之一是加强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已形成事实上的混业经营,且出现了“赢者通吃”的垄断苗头,如何处理与目前的分业监管关系以及反垄断将是优化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之二是加快统一监管标准的步伐。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且与老百姓的钱袋子息息相关,因此不能背离金融的本质,应坚持同类业务适用同等监管的一致性原则。

  其次,加快推进监管科技的应用。去年底央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监管良性互动。短期而言,还应加快搭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数字监管体系,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新产品、新业态及时纳入监管,形成与金融创新发展相配套的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数据自动化报送处理和实时监控预警,探索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以监管科技助力对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扎牢风险篱笆,让金融风险看得见且管得住。

  再次,提升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力度。在日常生活中,部分机构或平台过度使用、违规收集、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节制侵占用户私人空间,严重危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安全。多款金融机构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下一阶段的监管重点应是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保护,做好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界定,防范部分机构对个人信息过度收集、滥用和泄露,保护个人数据安全。

  总的来看,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给监管带来的防风险压力与日俱增,有效平衡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将一直考验监管者的智慧。未来对金融风险防控将保持常态化,需不断优化风险预警、识别和处置机制,稳定金融市场预期,促进金融科技创新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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