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联合行动交出“成绩单”

经济晨报网 2019-12-04 17:18:09 《工人日报》 分享

  “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8万件,罚款9.1亿元,责令停产停业企业2431户,吊销许可证157件,从业资格限制168人……”这是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案件查办组组长、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在11月29日透露的。当天,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在市场监管总局举行10大典型案例专题新闻发布会。

  整治工作瞄准重点领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今年9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抓总,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牵头,会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成立14部门联合行动工作组,在全国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本次联合行动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围绕‘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山寨食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打击。”杨红灿说。

  专项整治开始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突出农村、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突出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突出农产品大型专业市场、可能用于非法添加的生物制品企业等重点企业,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拓展案源。

  “在全面摸排基础上,紧盯肉制品、乳制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畜禽注水注药、假劣农资等9种重点问题,校园周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展销促销会、老年活动站等8类重点部位和场所,加强信息研判、情报导侦,真正把打击的矛头对准易发多发、群众痛恨的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案件查办组组长、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巡视员、副局长李剑涛说。

  打击惩戒精准有力

  “对于发现的违法线索,深入调查取证,向上查源头,向下查流向,一查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开展重点打击。依法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吊销,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杨红灿说,除对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在会上,李剑涛发布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期间查处的10大典型案例,包括山东烟台侦破“11·27”系列制售假酒案、四川南充侦破李某森等制售假劣饮料案、黑龙江齐齐哈尔侦破李某等制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上海宝山侦破“8·9”制售假冒品牌水产品案、河北衡水查处未经许可生产假冒橄榄油案、浙江金华查处有毒有害“悍马糖”案、湖南长沙查处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上海查处上海马利来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甘肃金昌查处马某某在洋葱种植过程中违法使用甲拌磷案、山东青岛查处制售假农药“黑窝点”案等。

  李剑涛介绍,各地认真贯彻公安部部署,与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对焦重点,精准打击,共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758起,端掉“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5257处,打掉犯罪团伙21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万名,总案值达117亿余元,打掉黑恶团伙42个。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

  在农产品方面,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黄修柱介绍说,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4+2+2+5”,其中“4”是指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4类农产品,第一个“2”是指使用禁用药物、不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的2种行为,第二个“2”是指农药、兽药2类农业投入品,“5”是指实施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五大行动。

  截至11月21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3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6.6万家次。销毁问题农产品和假劣农药兽药948.1吨;取缔了4471家不符合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查处生猪私屠滥宰、农药兽药隐性添加、农产品药残超标等问题10349起,查处行政执法案件2336个,移送司法案件193个;取缔无证照企业1094家,吊销证照企业214家,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社会氛围。

  此外,对于备受关注的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副司长刘辉介绍,9月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084件,罚没金额1727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4488条,吊销营业执照2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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