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暖气不热可退费?居民期待落到实处

2019-03-09 14:38:10 消费日报网 分享

null
 

        入冬以来,郑州市不少网友反映小区暖气不热。对此,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回应,针对市民关注的“暖气不热,减免费用”问题,将启动退费制度。
        前段时间,中央气象台连续发布寒潮预警,郑州市的气温骤降。人们在喜迎今冬首场降雪的同时,有关暖气不热的话题却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由于受到供热面积增加、热源紧张等因素的影响,一些集中供暖的住户并没有享受到预期的供暖效果。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郑州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保障今冬供热调度工作协调组,专班负责,每日会商,研判形势,主动通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热源供应及有效的调度。
        而针对市民最为关心的“暖气不热,减免费用”等问题,郑州市热力公司回应称,将启动退费制度,热力公司经营处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退费办法和实施方案。
        其实,早在今年的2月13日,河南省政府公布的《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同时,对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退费标准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室内温度不达标可申请退还部分取暖费,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的做法值得称赞,其积极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退费制度对热力公司来说是一种鞭策,对集中供暖的居民来说是一种保障。
       客观来讲,居民按照标准缴费,热力公司保证供暖质量,是双方都应遵守的一项民生约定。室内温度不达标,热力公司应该及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而退还暖气费则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热力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表现,更是用户应享的权利。
       虽然河南省规定了“供暖不达标退费”,并对什么情况下可退费、退费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但用户更关心的是如何将规定落到实处,比如室温检测依据、责任划分等如何实现公平公正。目前,郑州市热力公司要做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和实施方案,保证暖气费退还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形发生,使暖气费退还成为一句空话

阅读全文
相关阅读